車庫設置一氧化碳探測器主要依據 JGJ 100-2015《車庫建築設計規範》(宜設/自動控製)與 GB 50736-2012《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宜設傳感器聯動),其中中型及以上機動車庫在自然通風不達標時必須設機械排風並宜根據 CO 濃度自動控製;綠色建築評價場景下為“應設”聯動裝置 。
核心規範條款
1、JGJ 100-2015《車庫建築設計規範》第 7.3.8 條:中型及以上機動車庫,排風機運行方式宜采用根據室內 CO 氣體濃度自動控製(前提是自然通風達不到稀釋廢氣標準需設機械排風)。
2、GB 50736-2012《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第 6.3.8 條:車流量變化較大的車庫,宜設置 CO 濃度傳感器,風機宜並聯或設調速裝置以實現濃度聯動控製。
3、GB/T 50378-2019《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第 5.1.9 條:地下車庫應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屬綠色建築設計評價的強製性要求項)。
關鍵執行要點
- 適用對象:主要針對中型及以上或車流量大、自然通風不足的地下/封閉車庫;非所有小型車庫均強製“必須”安裝,但實際工程驗收(尤其綠色建築或節能驗收)常按“應設”執行。
- 功能要求:探測器需與排風係統聯動,實現超標自動啟停或變頻調速,而非僅報警。
- 濃度限值參考:午夜APP下载网站報警閾值設定在 25ppm啟動排風,依據 GBZ 2.1 職業接觸限值及 GB 50736 規定。
- 注意區分:GB 50067-2014《汽車庫防火規範》主要規定通風必要性,未直接明確"CO 探測器”條文,聯動控製細節主要依賴暖通與車庫設計規範 。
若項目追求綠色建築認證或地方驗收嚴格,需按“應設”執行;普通項目按“宜設”設計,但為滿足節能與自動化管控,行業普遍配置。